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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上减名字的提问

2002年我和父母一起买房,房产证上写了三个人的姓名,现在想减去我的姓名,当时房产证无列明份额?现在是用买卖好还是赠与好呢?哪个费用低一些?请大家指教!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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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昊 经纪人

    买卖好,方便,快捷,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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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春 经纪人

    我建议还是买卖好一点你只需缴纳三分之一份额的税费如果是赠予下次买卖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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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炎 经纪人

    你这事安新政出台后是已经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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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奎 经纪人

    买卖方便快捷清爽省时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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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一般都是用买卖,买卖的费用相对的要低一点,如果是非普通住房,这套房产不打算出售,可以选择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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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晓松 经纪人

    还是买卖方便一点吧。三个人,无注明份额说明你只占三分之一。过户缴税也就按房款的三分之一作为计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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