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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过户当中遭遇查封

我跟别人买了一套房子,12月18日签的房产买卖合同,已付一半房款。在办理转移登记过程中12月25日被房产局告知该房已被法院查封,事因卖方与第三人的债务纠纷。请问如果我自己和第三人协议解除查封,使房产能顺利过户到我名下后(签合同时卖方已委托我朋友代理过户),还能回过头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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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显志 经纪人

    首先交易的前提。中介都必须要拉产权调查的。为什么会后面才知道呢。后面才发现,肯定要先接触查封,才能进行后面的交易,出售方肯定要有告知的义务的。不然算出售方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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