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可不可以在房屋修建完以后补?这样的委托是否有效?
1998年我与别人签定了一份《房屋联建协议》,协议签定后,对方并未出资联合修建房屋,在修建过程中对方也从未参与该房的修建管理。该房(六楼一底)于2001年8月20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其母亲因想要一层楼(一套)住房,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共出资62000元,是由我打的收条给其母。现对方以2000年的时间出具了一份委托书给其母,委托其母代为出资,并说是追认委托(我估计是在近一年以内补写的,已要求进行书写时间鉴定)。要求所建房屋对半分配。
相关问题
-
2012年清镇市修建金清大道延生段时,清镇市人民政府委托清镇.[贵阳]
答: 你们可以找贵阳市政府处理?
-
我委托乙方修建房屋乙方找丙方施工,乙方不给丙方工钱,丙方将我告于法庭,乙方至今下落不明我方是否应诉
答: 应诉是必须的,要拿全证据,证明你和丙方没有关系,让他找乙方,防止法院让你先付钱,你要已经付给乙方工钱了,就没你事了。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修建房屋,但房屋买卖合同已开具并保存完好。与王某恶意串通
-
我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修建安置房,修建过程甲方未委托监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我能否追究政府及安置户的责任?
-
秦皇岛本人想盖一个2米高左右的厨房,委托村民甲帮本人修建,现在村民甲找来的村民乙才工作2天,不慎从两米.
-
委托人房屋属已拆除后自行重新修建的房屋评估报告该怎么写
答: 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对您重新修建的房屋的建筑成本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