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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间房子,租期是一年,我交了4个月的押金(1240元),我没住房东私自将房子个租给他人了

上个月的房租要等到这个月6-8号交,我在那只住了一个半月时间,还交过一次房租了,我上个月24号搬出去了,这个月1号的时候房东就将我的F租给他人了,这次交F租的时间应该是这个月的6-8号,时间还没到,我是不是可以告他,可以告他什么呢????谁懂法律,讲解下,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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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乐桁 经纪人

    其实应该是您们之间理解的错误把,现在业主一般都是先收钱才把房子给您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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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素慧 经纪人

    你要确认清楚是先住后租,如果不是就变你违约了,如果是先住后租,你也没跟业主说你不住,那就是业主违约,你可告诉他,并收回原来的押金业主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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