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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如果离婚如何分?

2003年年底买的房,2004年1月开始付按揭,男方婚前向亲戚借款几万,加上自己父母出了几万,(他个人没有什么积蓄)一共10万,买了一个20万的房子,其他部分按揭;买房前,我们已经在谈恋爱,买房后一起付按揭,我们2007结婚,当时我们的工资差不多,现在我们如果要离婚,这个房子如何划分?亲戚借的钱肯定要还的,他父母的钱,不离婚,估计可以不还,如果离婚,是否一定要还?还有2007年1月到2008年1月他离职了,没有收入,都由我一个人承担,每个月都从我的工资卡里取钱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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