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网 > 石家庄房产问答 > 石家庄买房 > 石家庄买房风险 > 新婚姻法前结婚和购房,并现在还在共同还贷。房产证名字是男方。房产属共同财产么?

新婚姻法前结婚和购房,并现在还在共同还贷。房产证名字是男方。房产属共同财产么?

2006年结婚,2010购房,房产证名字是男方。首付是用共同存款支付的(男方多,女方少)。2011年2月开始共同还贷款。银行贷款是用男方的银行帐户还贷。家庭日常消费均全部由女方承担。想问下,这样的情况,这套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么?还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需要更改房产证名字为男女双方名字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481eae1a73884694c824727608e6c1f9/240x319x0x3/100x133.jpg
梁东卫 经纪人

属于共同财产,办共有的话等等还完款再办。

全部2个回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