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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我和妻子在婚前各自购有一套房产(期房),现在她名下的那套已交房并且开始办理房产证,可是中介说要按二套房征收3%的契税;我名下的那套(在建)到时候同样也按二套房征收3%的契税这.这.这怎么没有第一,全变成二套了呀?再说,那可是我们婚前的财产啊!又不是结婚以后才购买的两套房!非常气愤!非常疑惑! 请教专家: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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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春 经纪人

    首先你们名下现在如果没有其它房产信息现在第一套肯定是首套至于第二套要看到时的政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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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志和 经纪人

    你妻子的额那套应该是一套的,他名下就是一套房有没有在买这房子钱还有房子,只是这一套,怎么会是二套呢。你买的这套可能是二套了,是暗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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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自己去交易中心去,看你买的这套房子是不是第二套,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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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云龙 经纪人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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