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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产权,家庭财产纠纷

我公公(98年4月)去世后单位的房子房改,时间为98年10月,工龄计算在95年,我老公出了30%的资金,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我公公,注明已故,产权共有人为我婆婆、我老公、婆婆的亲生女儿,请问产权如何分。我们结婚时的房子是公公在世时盖得平房,94年盖,我老公19岁,且土地证(1999年)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这算不算赠与,产权是不是我老公的。

全部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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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骏 经纪人

    这个不能算赠予的只能算继承有一定的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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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铁 经纪人

    公公的那部分是由婆婆来继承的,你老公之有剩下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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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祥琳 经纪人

    如果当时你老公出钱了那出钱的部分应该算是你老公的其他的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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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涛 经纪人

    这种情况是很麻烦的,不是一句话就讲的清楚的,何况各地政策不一样,你还是自己去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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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阳华 经纪人

    不算赠予,产权你老公只有3分之一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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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小飞 经纪人

    你前面说的是共有财产,也就是所有共有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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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烁 经纪人

    这个的话一算的,要到产易中心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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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记奎 经纪人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出了30%的资金,可以先分出来30%。剩下的在按共有份分。你公共的为遗产大家都有份。土地证要是你公公死后办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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