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法律问题

我家于1985年向村中申请自留地盖房,在1995年又在自家房屋后自留地(当时没有申请完的自留地)的空地上,盖房喂猪,现又改成房屋,一直住到现在,村委会也都认可,只是当时农村人意识薄弱,没有申请土地证及房产证之类的证件。 现如今,在城中村的地皮一直上涨,邻居突然跑出来说我家占用了他家的地,说他在1982年就已经买了地,面积195平方米。可是当时他买的地是石坑地,坑洼不平,无法丈量,只是估算195平方,没有图纸,只有村委会的签名。现如今,石坑地已被填平,四周的邻居也都大量扩建了房屋,这样一来,他的195平方米的地只剩下了145平方米。他看到我家人老实好欺负,就说我家占用了他家的地,有一天,趁我家没人,带人把我家后屋给拆了,当时有人报警,可警察无作为,又走了,只因为他是公务员,警察说是土地纠纷不归他们管。 问:私自拆墙犯法不?本官司应该如何打?能胜诉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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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翔飞 经纪人

    以前政策不完善造成无法认定的事情,法律的原则是谁使用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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