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09年协议离婚,第三财产分割条注明:房子赠送给我,但是没过户,现在房子是我吗?这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他们当时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没有经过法院和公证,房产证上面是我妈的名字,现在她不愿意过户,她还要取消赠予,我该怎么做?我现在手里只有那张他们的离婚协议和那本是我妈名字的房产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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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北 离婚后更改的财产分割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力?到房产局可以过户
答: 这是可以 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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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5年协议离婚的,当时因感情冲动将房产及财产全部归了男方,现在想重新上诉要求法律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还可以吗?
答: 你当然可以诉至法院,这是你的权利。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受胁迫、欺诈等而签订的此协议。另外,协议书上未涉及的财产,你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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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为买了安置房暂时无法过户,房子是共资出的,但是现在要离婚,房子下来遥遥无期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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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答: 如果孩子成年了,可以起诉要求前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未成年,可由监护人代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