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交房还是款清交房

我是买家。2012年3月30签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套二手房102万。3月30给了首付50万。过户的时候给34万。公积金贷款16万。尾款2万。听了中介的话交房7月15日,他说时间放宽裕点。什么时候钱清了什么时候就交房。之前谈的时候也是这样谈的,卖方那里也买房置换,他们不用贷款,中介说他们的房子也是款清交房。和我们这里是同步的。合约前面写7月15交房,后面的补充条款里写款清交房。(没写冲突的话以补充条款为准)后来回家想了想,感觉不对。后来才知道他们要装修要拖我们时间。之前没讲过,感觉受骗了,之后中介让我们见面谈。卖家既不肯款清交房也不肯付房租。现在用合同约束我们,说上面写7月15交房的。但附加条款也有款清交房。现在我们想早点交房要装修婚房下半年结婚。那么现在交房的问题该怎么办?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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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灵 经纪人

    补充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但格式条款里有7月15日交房,说明你们其实也应该有思想准备了,现在你们只有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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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庭 经纪人

    你们合同约定7月15号,所以只要在7月15号之前交付房屋都是可以的。卖家也没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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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拓新 经纪人

    多看看补充个条款,按照约定时间把手续办的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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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雷 经纪人

    等到7月15日你可以要求房主搬出这个合同的补充条款有蒙蔽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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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宇 经纪人

    这种情况很难说清楚,如果房东不配合,你就只有等了,打官司也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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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遵海 经纪人

    现在只能等到7月15了的,这应该是中介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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