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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了全款,房子质量不合格,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全部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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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起诉要求退房或赔偿。律师提醒,选择维权方式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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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岩 经纪人

    利用法律的武器,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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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德利 经纪人

    起诉吧别无他法,起诉也未必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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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扬 经纪人

    主体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房或者换房。其他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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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光 经纪人

    您好!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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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丰奇 经纪人

    拿起法律的武器,拒收房屋,要求开发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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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秋硕 经纪人

    可以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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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凯 经纪人

    可以根据合同,拒绝收房,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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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月强 经纪人

    出示检测报告,拒收房屋,请相关部门解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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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志华 经纪人

    起诉开发商,严重的必须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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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敏 经纪人

    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有权拒绝收房,也可以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既可以选择拒绝收房,也可以选择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法关于确定房屋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生效后,买房人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还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开发商因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因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房屋、更换房屋、重建房屋、退房、减少房价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房人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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