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房合同的问题

本人刚买了一套二手房,上家的产权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当时签买卖合同时与对方的两个人(因为另外一个人当时在外地)谈好各种条件,其中有一条是,我首付多付了4万元,要求他们四月三十日先交房,同意了而且在合同上我方与对方的两个人也签好了字,三天后对方的另外一个人从外地回来,不同意我们当定好的交房时间,这种情况合同是否生效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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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斌 经纪人

没有全部权利人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也可以说是无效的,除非对方第三个权利人同意或者另外两个人取得了第三个人的合法授权,合同才能生效成立。只能去协商解决,实在不行要求解约,追究对方两个签字人的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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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勋 经纪人

    缺少产权人的签字,协议是无效的。很难说清楚的。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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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建飞 经纪人

    只有协商了,有产权人不同意的话是不能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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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宝 经纪人

    还是大家协商的好,因为他也是产权人,这个问题不是很大,大家都可以退让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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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斌 经纪人

    没有全部权利人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也可以说是无效的,除非对方第三个权利人同意或者另外两个人取得了第三个人的合法授权,合同才能生效成立。只能去协商解决,实在不行要求解约,追究对方两个签字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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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地春 经纪人

    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大家一起协商,有产权人没有签字他可以不同意,或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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