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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昆明二手房交易费用(各种税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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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德 经纪人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卖方):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3、契税(买方):普通住宅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各半):商品房5元/平米,房改房2.5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买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6、土地收益金(卖方)(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0.5%计征。卖方承担。 7、印花税(各半):成交价的0.3%(免收)。 8、查档费10元/件。 9、评估费(买方)评估价×0.5%评估公司。 10、中介费成交价2%。 这些费用也是可以跟卖家协商的,比如全部让卖方包掉,当然那样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赠予的话: 除了免缴个人所得税,应交赠与公证收费价和0.5%的评估费,是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就是说房屋价值10万,就要收取2000元公证费。另外换房照时候还有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 办理赠与还是相对省钱的,如果是过户费用就更高。(但是房子再次过户的话,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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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 经纪人

    个人所得税1%,契税3%(如果是首次购买且为普通住宅的则为1.5%),不满5年需要征收5.6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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