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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大家好,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家在农村,修高速公路时国家征了我家和几家村民的地,可是修路时也没用着。后来被邻村一有势力的人抢占了,打了地基要改房子。我们想继续种,想要回来。请问,这个合理吗,有相关的法律对这种情况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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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经纪人

我想问下赔偿您了吗?要是赔偿了就没您什么事情了。 没赔偿的话就走法律程序。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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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健 经纪人

    我想问下赔偿您了吗?要是赔偿了就没您什么事情了。 没赔偿的话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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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婷婷 经纪人

    请个律师打官司吧,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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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望 经纪人

    你被征用这块地是口粮地?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我觉得征用地的话应该你有合同,你也应该已经拿到经济补偿!建议你走法律程序,或是先找个律师事务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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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剑 经纪人

    我建议您去法院走法律途径,通过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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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玲军 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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