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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将一栋房子买给我,房价20万元。我在支付房屋价款后,拿到了房屋,但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并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来我将房子做了简单装修,并在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别人,租期是2年。后来王某死了,他儿子因为有产权证,在明知道房子已经卖给我的情况下竟然又将房子卖给另一个人,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现在那个人一直向我催着要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应最终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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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武 经纪人

可以找出,付钱给他的时候的证据,或者协议,也可以找出把房子租赁给别人的时候的为什么等证据。有了证据可以要求法院判后卖的无效。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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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具体问题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如果购买人是善意取得,房子你可能无法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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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洪军 经纪人

    有合同的话,还可以,有没有房产交易的证据,有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或变更,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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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正武 经纪人

    可以找出,付钱给他的时候的证据,或者协议,也可以找出把房子租赁给别人的时候的为什么等证据。有了证据可以要求法院判后卖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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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如果当初没有协议的话那就很难办了,举证很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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