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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农民房,现在面临拆迁,房产证上是原业主的名字,拆迁的补偿谁得?

2008年我购买了一套农民房,现在遇到政府要旧改,征收该处房产。我们以前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律师公证),但是我没有房产证,房产证上还是原业主的名字。 房产协议内容是:立卖契人(原房主)今将所有下列房产()卖与(我的名),议定卖价(),此产如有一切纠葛,均由卖方负责,今由某某见证,订立卖契为凭。 现在政府征收必须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去登记,才可以得到补偿,那我现在该怎么做,如果原房主不承认该合同的话,那政府会给我补偿吗? 急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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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物权法: 1.您可以让你原房主与你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其数额为具体补偿数额; 2.如果不承认合同,你们可以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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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律师意见:归原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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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洪 经纪人

    拆迁赔偿,肯会赔偿给产权证上的法定人哈,你们有协议有法律效力的,你需跟原房东协商解决哈。我想原房东也不会赖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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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桃 经纪人

    你好,你的这个买卖协议不知道具不具备法律效应,律师不能代表法律,你当初该去公证处公证的,律师只是法律工作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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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小龙 经纪人

    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和房东协商,房东协助你办理,如果房东不承认该合同的话,直接可以带上合同,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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