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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

我于2007年11月份购买房子,并订立购房合同.合同写着在2009年8月31日前交房,出卖人交付期限是:该商品房取得《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8月中旬,曾从售楼处得知须推迟至09年底才能交房。但在今天(8月29日),却收到交房通知书,到房屋现场看,连水电都尚未通,电梯都未安装,地面更是一片黄土,售楼却说可以先交付给业主装修。请问:1、《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2、如果开发商取得了该报告(不管是通过什么渠道取得的)但我们认为明显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下,我们买受人该怎么办。3、合同注明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可以退房,但只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签合同时,未考虑那么多)这明显还不够我们这两年按揭的利息,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获取更多的赔偿?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黄建林 经纪人

    第一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监理施工监督单位签字盖章才生效也就是说得全部验收才能签字,竣工验收应当验收的内容包括基础 主体装修水电配套设施等图纸施工合同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全部完成才可以竣工验收 2、开发商有在大的能耐也是取得不了的,因为牵涉的部门很多,你们可以查看购房合同里边包括房子包含内容与交工日期有权拒绝接受未达到竣工验收的房屋 3、按合同交工日期如果违约可以申请违约金就是打官司也是你赢可以要求获取更多的赔偿比如按违约金的%点按天索要或者请求法律援助联合各业主一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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