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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我父亲死后留下一套房子,我们有四子女,在父亲去死前说过房子给我二姐居住,其他三个子女都有

份,由于房子要坼迁,必需要过户,于是我们签字过户给二姐。我和二姐的户口都在一起,现在二姐说我们没有继承权。请问是这样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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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泉亮 经纪人

    只要您父亲没有写过文本时的遗书或者其他的东西那么默认的第一继承人您他的爱人如果没有爱人那么就是儿女每个儿女都有继承的权力,也有放弃继承的权力但是必须要有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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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胜 经纪人

    刚见到一案例,过户到某人名下,好肯定是他的钱了,但你户口在上面,就不知道是按房分还是按户分,一般楼房还是按房分的,建议你找个当地律师咨询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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