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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人过世,且产权人只有活着的一人,该如何认定和排除?

单位分房下来(取得使用权),后来单位又卖给个人了(取得所有权),不知道分房(使用权),买断(所有权)和结婚的先后顺序,当房子最终要卖出的时候,产证只有夫妻中活着的一个人的时候,这种风险如何评估?房产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继承关系?产生什么样的继承关系?同时买卖中需要得到那些人的同意?反之,什么情况下不产生继承关系?如果不产生继承关系,交易风险如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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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该房继承、析产以后方可办理买卖并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时,需要所有权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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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该房继承、析产以后方可办理买卖并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时,需要所有权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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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万平 经纪人

    您好,这个需要公证的,要产生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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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照涛 经纪人

    这个需要公证的,多交一个公证费。没有其他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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