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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我能胜诉吗?

2006年11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我们单元楼底全是车库,没有储藏室,我们表示想要个储藏室,开发商承诺在楼前面给盖,我们就交了2万元定金,储藏室880每平方,一开始储藏室没规划面积,无法计价,所以就没交储藏室的钱,2万元定金中包含储藏室的定金么?2008年3月交房时,售楼处说储藏室价格变为1980每平方了,我们一直没交钱须按新价格交,这种变更行为,可否从单方面更改要约的主要条款角度起诉?这一年多我们没接到任何储藏室价格变更的通知,当时售楼处印发的实际销售价格表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上面有明确的不同楼层价格、内外储藏室价格、车库价格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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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洋 经纪人

    与实际情况有变化. 要么就要开发商赔偿双倍的定金. 要么就起诉开发商.但要有相关的证据(如售楼处印发的实际销售价格表等相关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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