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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房屋的继承问题!

老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她死后房屋继承人为她的女儿,如女儿在国外不能回来,就给老人的侄儿代管。如今老人的女儿也就是继承人已去世,去世前没有对所继承的房屋给后代们任何交代。老人的女儿生前也已30多年没有回国,她的后代们也都在国外,从来都没有过问过房屋的事情呢。也不打算回国处理这个房屋的问题。那么做为房屋代管人的侄儿,有何代管权利,或是有权继承房屋吗?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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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柱 经纪人

    代管人的侄儿目前只是第三继承人,如果想要继承该物业,需要老人的遗嘱,死亡证明。老人女儿的死亡证明,老人女儿子女做放弃遗产公证。然后你就有权继承该物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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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遗嘱公证应该是有有效期的,过了有效期的话,他的子女都可以继承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房就要看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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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远 经纪人

    需要重新做一分遗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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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繁荣 经纪人

    那老人的这个遗嘱公证已失效了,要从头开始再做析产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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