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卖房方.对方已经签过买卖房屋的合同.交了定金.,
上面写的是6月三十号交房给钱.房子到8月份我们带着买家和原房本主人过户.期间费用不承担.当时他就知道房本不是我们的名字.现在又提出问题就是让我们现在就找原房主.要求过户.而且房子等过户再给我们钱.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请知道的朋友给我解答.谢谢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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