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请问:房子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70年过了房子就不属于我了?不能再住了?得重新买?

请问:房子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70年过了房子就不属于我了?不能再住了?得重新买?

那我能不能在快到期的时候卖给别人呢?那买的人又有多长的使用权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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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青威 经纪人

因为中国的住宅现在还没有70年到期的,所以您说的问题现在还没有确定的答案,但是一定是肯定,70年产权的房子,你使用了了45年,到卖给新的业主的时候就只剩下25年给新的业主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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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旭 经纪人

    首先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目前的物权法规定,在产权期限到期后,房子还是属于您的,因为您买的是地上物房子是您的私产,到时候您只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更换新的房本就可以了。不需要再重新购买 即使房子到期后,新购房的业主也不会因为新购房就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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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峰 经纪人

    鬼知道,现在政策是土地国家的,国家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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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我国目前销售的商品房最高使用权期限是70年,经过几年的开发,交付用户手中的时候,使用权还有60多年。那么房屋的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考虑: 1、开发商和政府签订的土地合同如何规定的 是交一定的费用之后延展一定期限?是土地供应方(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还是到期之后双方另行约定?或者干脆没说到期之后怎么办? 前一段河南出了个房产的案子,开发商售卖的别墅只有10年的使用权,消费者买到手之后,使用权只有6年多了。而且在开发商和政府的合同上说的是土地供应方(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现在的官司还未了结。当地业界说少购买使用年限是房地产行业的一大发明。 如果在土地合同上已然说明,到期之后基本上可以按照合同及到期之时的政策法规办理。如果国家真的实行了土地私有化,那大家就可以捡个大便宜了。 2、房子在经过60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的状态 我相信大多数人买的都是楼房(多层或高层)。在建筑物老化问题上,这些楼房可和别墅有很大的差别。我记得本栏目以前发过一个帖子,说国内国外的普通住宅楼的使用期限大概是5、60年(国外较高,国内较低)。事实上,从国内的建筑现状来说,一栋楼如果用个3、40年,基本上已经可以定性为危楼了。大家看看身边5、60年代建的房子就知道了。而且那个时候建的大都是6层以下的多层,偷工减料的事情应该远比今天轻微。对于鸽子笼般的危楼,大修的开支恐怕和拆掉重新建的费用也相差不会太大。大修的事就不说了,如果你要拆掉重新盖,麻烦就多多了,要审批,还有楼内住户利益的调整和冲突,我估计可行性几乎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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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青威 经纪人

    因为中国的住宅现在还没有70年到期的,所以您说的问题现在还没有确定的答案,但是一定是肯定,70年产权的房子,你使用了了45年,到卖给新的业主的时候就只剩下25年给新的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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