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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案例纠纷案例分析

赵某通过中介公司将位于南京某区的房屋卖给李某,赵某及其妻子黄某和李某一同到区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随后到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李某搬进房子半年后,一自称赵某真正妻子黄某的女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原来卖房子时赵某找别的女子来代替自己的妻子。 李某此时才知在四个月前,该女子将公证处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公证书,后公证处撤销公证书后,该女子撤回行政起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李某以办理产权过户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该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该房屋产权证原为赵某,现为李某。 两个法律问题: 问题(1)赵某能否单方将房屋出卖?(2)问题二:房屋应该归谁? 请详细解答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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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慧华 经纪人

    1.这是婚后财产,所以赵某是不能单方出售的。 2.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就是属于李某的,因为交易已经完成了。黄某只能要求赵某分回房子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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