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宁波准备买一套二手房,定金是4月29号签合同时交的,本应5月30号交付房屋,但因本人这边的社保问题所以要到6月底才能拉出来办理过户,今天闲着没事,想在网上查询那套房子的产权证,可偶然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份4月的宁波日报,大致内容是:某某某(指房子卖家),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某房权证某(开)字第000000000号,声明作废。请问,是不是卖方带有欺诈性质?我应该注意哪些呢?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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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施巍伟 经纪人

    有这种风险,但一般登报遗失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并办好新三证需三个月,从时间上来分析,如果有问题你刚好在你约定的过户时间内可在房产交易中心,审报卡住他申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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