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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的必须缴满1年的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3年了,今年公司准备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我也正准备住房公积金来贷款买房,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有规定 一)贷款对象 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缴交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问是否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来弥补这个时间周期上的不足?我公司也愿意帮我补缴以前年份的,但是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补缴的时间不计在内。 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多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周超 经纪人

    恩!这个问题我建议你先办理商业贷款,你现在已经开始工作了,那么在你正常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时候,你的商业贷款期限应该还不到一年。那么办理商业贷款一年以内,你可以找该银行申请办理转贷(贷款额的70%以上,具体的看当地规定)。意思就是把一部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不过这个必须银行同意才行,因为一旦转了以后,银行就会减少利润。银行不同意怎么办呢?找银行的贷款经办人去,具体怎么办这个不用我教你了吧。嘿嘿! 强烈建议,你公司愿意把以前的补上就赶快补。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住房贷款以后,持还款凭证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看清楚了哦,是每年提起一次,而不是间隔满一年才可以提取一次。意思就是你今年12月31日提取一次,明年1月3日也可以提取一次。(貌似1月的1、2号在放假吧,嘿嘿嘿嘿)只要跨年就好啦!不过呢,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的还款额。 哎呀,说了那么多,你老兄是不是考虑把分给我呢? 拜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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