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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未约定房款结清日期,如何维权减少损失

去年年底12月22日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子,一共122万。买房人朱某当时首付40万,另82万做公积金贷款,签完买卖合同后,又改为52万贷款,其余付现。中介催着我们办过户,我们质疑过,但中介说首付完了就一定要办过户手续,并且将房产证拿走,说是要放在银行。我们左催又催要朱某把余下的现款付完,在今年的2月10日买房人又分期给了20万现金,表明另10万元将在我们搬家的时候再给。当我们问到银行贷款什么时候能到帐时,朱某表示:快了还有1个星期就下款了,下款后要求我们搬家。但是到目前为止公积金贷款还未下款,从签订买房合同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这套房子目前已经涨了20万。现在我想与买房人补签合同,因为之前的合同中,中介没有注明具体结清房款时间,但是买房人一直再拖迟迟不愿补签合同。第一次卖房一点经验都没有,感觉自己好像上当了! 1.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损失才会小一些? 2.他现在是用的我们的这个房子作的抵押,请问合法吗? 3.因为老公和孩子的户口还未迁走,那么这个房子现在还有没有他们的一份? 4.如果我现在不想卖给他了,应该怎么样才不算违法,或者说我要付多少违约金? 5.中介是否有欺骗行为,我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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