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共有人及二套房认定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关于二套房认定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山东省的W市拥有一套房产,单独产权,一次性付清无贷款记录,房产证已经拿到。我女朋友在山东省L市,我们结婚需要我出资在L市再购置一套房产。我想问的问题如下:1.如果我和女朋友在购置时作为房屋共有人需不需要登记才可以? 2.我们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前提下,我在W市已经的无贷款房产会不会影响首付的比例,也就是会不会被认定我们所购房产为二套房? 3.如果会认定为二套房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在双方为共有人的前提下规避?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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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想用公积金代款买套房子,想把儿子名字作为共有人写上,以后儿子买房代款是不是算二套房代款?——南京
答: 如果用纯公积金,第二人不提供贷款资料,再买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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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江西有套按揭的房子现在上海的外婆要买房(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贷款)老人家想把我作为共有人,请问是否属于二套房?——南京
答: 在上海买房是全款不贷款,首先可以把贷款去除,外婆在上海是没有任何房产,其次作为共有人名下在沪也是没有房产的,可做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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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二套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二套房:我和对象结婚后以她的公积金购买了一套房(房证是她的名字,我是共有人)...
答: 你好,具体贷款时以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来认定。如果是二套房,首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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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有人是二套房契税怎么交费用呢?应该怎么做呢?
答: 你购买的时候合同上是写你和你妈妈的名字。在房管局备案也是你和你妈妈的名字。如果你妈妈现在还要去购买一套房屋的话就要算2套房,因为先前购房有她的名字所以他必须缴纳4%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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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二套房费用负担不了!现在我拿首付还房贷!请问可不可以用房屋共有人的方式!
答: 过户住房是依据住房的评估价格,住房面积,该住房持有时间,买卖双方当事人持有住房情况,该住房性质,等因数来决定过户税费。规定过户住房需要交纳住房评估费用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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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新买房时将我哥加为共有人,我哥已经有一套房子,我是否为第二套房
答: 分两个主体的,你是第一套,你哥第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