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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2001年结婚,婚前他有一处单位分房直到2002年才办理了房产证,现住房补贴我是否可以拿到

单位分房是因扩建拆迁了前夫家的原有住房后给的一套住房,2001年前就以在此套住房中生活了5,6年时间。此前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与前夫在同一单位2001年结婚后直到2002年以他个人名义买下此套住房才办理了房产证,定性为房改房,这是否合理?第二,我们离婚后我名下没有此处房产的产权。现单位发放住房补贴,说我以享受过待遇,不能拿,是否合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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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成飞 经纪人

    您好! 第一:以您爱人名义买下房产性质本来就是房改房这个是正常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说法!就是这么回事!办理了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第二: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和您有没有离婚或者有没有房子没有关系的您这个问题可以找单位核实清楚!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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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你是属于参加过房改的所以不能再享受了你可以像办法从你前夫那搞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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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柏 经纪人

    你好,估计你是不能享受的。虽然你前夫一个人办的证,但是当时你们是夫妻,作为家庭享受了房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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