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租房 > 上海租房准备 > 急~~~~~有关房屋租赁纠纷

急~~~~~有关房屋租赁纠纷

承租方不履行合同上有关房屋赔偿的事项 主在表现为所有房门在承租期间被人为损坏,厨房窗户也因承租方的疏忽所导致的火灾损坏,整个房屋的墙体颜色因承租方人为的破坏无法出租. 对于以上承租方的行为,在当时双方签订合同时就有相关的事项要求__要求在承租方在退租时将自己在承租期间所人为损坏的东西全部修护完善或按实价赔偿出租方,由出租方修护.可是现在承租方拒绝支付这笔费用也拒绝履行修护. 现求助高手支招.如果上诉法院将会如何?? 最佳方案追加高分~~~~

采纳答案

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首先,你们在出租的时候应该有租赁押金,你可以扣除押金,如果押金的数额不够房屋复原的费用,可以起诉到法院,管辖的法院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

全部4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首先,你们在出租的时候应该有租赁押金,你可以扣除押金,如果押金的数额不够房屋复原的费用,可以起诉到法院,管辖的法院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

  • 了解ta 头像
    马克力 经纪人

    按照你们的租凭合同依据合同赔偿损失~至于火灾调查清楚是不是人为的?如果是疏忽导致火灾~火灾情况是否严重?其实可以私下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也可移交法院~承租方有全责

  • 了解ta 头像
    廖保成 经纪人

    像这种事故发生,确实蛮难弄清楚的。合同里也很清楚,全部责任当然归承租方,你可以上法院去告,但不一定他就会赔给你,他不给你还是没办法,建议你另想个办法吧,解口气就行。

  • 了解ta 头像
    陈树望 经纪人

    你们合同上应该会写清楚的,像您现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拒绝退房子的押金,若押金依旧不够补偿您的损失,建议您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打官司,你一定会赢的`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