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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广州集体户口,2007年在清远贷款购房,现在想在广州贷款购房,能按照首套政策吗?

我为广州集体户口,在2001年至2005年在广州有缴交五险一金,有工资**。2005年调动到清远分公司,在清远购买五险一金至现在。2007年在清远住房公积金购房一套,贷款年限是10年。目前想在广州贷款购房一套,能按照首套政策执行吗?有何办法得到首套优惠?另外如何使用以前在广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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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杰 经纪人

您好,做不了首套了,要算第2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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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杰 经纪人

    您好,做不了首套了,要算第2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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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慧华 经纪人

    还是可以当首套,不过贷款只能算二套了,因为有贷款记录。公积金可以到时候通过按揭公司帮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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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金亮 经纪人

    算第二套了,首付要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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