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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及宅基转让问题

05年施行农村规划建设我们家的宅基被规划在街面上.但因家庭贫困,无能力盖房.我父亲无奈之下以16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我村村长.双方没有签任何协议,也没有上级部门批准.而且村长在本村已经有一处宅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现在很后悔想通过法律程序把宅子要回给解答一下.谢谢了方便的话可以发在我的邮箱里.我会随时关注对本案感兴趣,可以作为我.欢迎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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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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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春茂 经纪人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据我所知个人买卖房屋宅基地是要经过村民组百分之九十以上村民同意,经村委会.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同意并报上级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放可转让的.否则无效. 我觉得如果就是你们两家私自定立的房屋转让合同未经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应给是无效合同. 但是你说对方已经将产权过户的话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就已经合法化了.手续不齐是过不了的. 你现在说对方在房屋过户时未经过你家人签字,我想问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你家人的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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