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07年与单位签订经济适用房购买协议,11年交房时发现少一间房,不退钱还要补钱,该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07年与单位签订经济适用房购买协议,11年交房时发现少一间房,不退钱还要补钱,该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07年经济房单价2100元,过了两年开工说单价提高了。

采纳答案

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律师意见:主要看协议对该房屋的面积和房间数有无约定,如有,对方肯定违约,请依法提起诉讼。

全部4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律师意见:主要看协议对该房屋的面积和房间数有无约定,如有,对方肯定违约,请依法提起诉讼。

  • 头像
    * 热心网友

    以签订的协议为准来确定单价。

  • 了解ta 头像
    卢金平 经纪人

    这个就按照合同办事的哈,如果协商不行,拿就找个律师处理,这种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校尉

  • 了解ta 头像
    董立军 经纪人

    可以按照购房协议区找开发商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