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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房屋租赁法的朋友帮帮忙

我09年5月24日县城在租了一套房,房租每月是450元,租期一年,每半年缴一次,保证金1000元。前半年的租金订合同的时候付过了,后半年11月25日到缴租的时候,因为房东人不在县城,11月30日他发了条短信说他出差几天,让我先汇两个月租金给他,余下的明年再付。然后我就汇了两个月租金给他,到后来1月又汇了两个月租金,现在3月了还剩两个月就到一年了,我去缴租的时候,他说我违约,不让我住了,要我搬出去,保证金1000元他也不退!这合理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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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宇 经纪人

    人性的角度不合理但和同注明了半年一付,还是一定的强制效应相信合同备注上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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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文文 经纪人

    他问什么说你违法,有什么证据没有。如果不是他说那样。你可以找仲裁帮你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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