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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房屋是否可以赠予

夫妻有多名子女,有房产一套属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多年前去世,父因小女儿在身边照顾,故有意将他所属财产(房产)赠予小女儿,请问是否可以,并如何办理。补充:只有一半产权可以办理过户吗,因为父只拥有属于他的一半,而另一半(母亲份额)是做为遗产分给各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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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首先遗产问题,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现一方配偶去世,如无遗嘱,则其一半份额以遗产方式法定继承(包括父亲也可以继承到一部分)。那么从理论上讲,父亲可以自由处理属自己的房屋产权应不止一半。不过这里注意到,如果现在母亲去世后,房屋产权还未分割,则目前母亲的部分还不能立即处理,需要以公证或判决形式将母亲的产权份额分配完毕,其部分才真正归属到每个继承人的名下。第二,只要在属自己产权部分之内,可任意划分一定的比例赠与自己的直系亲属。该赠与目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契税2%,评估费1%等费用还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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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 经纪人

    首先办继承,就是把母亲那份产权继承给父亲,需要办理公证。然后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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