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公证问题。

我母亲现在住着一套公产房,现在每月还在交房租,房管所说如果不买下来将来老人去世房子就要被收回其他儿女不在有居住权,我还有一个哥哥,他现在没钱买并同意我出钱购买,我想在买之前让老人和哥哥写个书面的东西将来能证明房子是我本人所购买产权应归我所有,请问是让老人写遗嘱好还是写房屋赠与合同好,我哥哥还需不需要出具书面东西。《注:现在的房子只能先以我母亲的名字购买房产证下来的话也是她的名字,因为现在这套房只有老人自己居住,户口本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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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是写遗嘱的话,当老人去世后,会产生一笔遗产税,但是房子肯定是你母亲的。 如果是赠予的话,让除了老人之外的所有人写书面的东西,放弃该权利,并做公证。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做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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