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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女儿为共有人可以吗

我和前妻在婚姻期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是用她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第二年我们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房子归女儿,房贷由我来还。但是,我担心前妻会把我们女儿的房子卖掉。请问,我和前妻去公证一下有用吗,或者去房管局把女儿的名字增添上去,作为共有人(费用是多少)。请问哪种方法比较好?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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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最好是把您女儿的名字加进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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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希江 经纪人

    加上共有人比较好,孩子满16周岁的情况下,可以到交易中心去申请做为共有人,费用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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