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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我把东西给我要回来吗

合同是这样写的四月十三号我租了一个转租小门市年租金七千,半年一付三千五,押金一千,因转租人未改自己的名、租房人先交两千元,剩余一千五加上押金一千共两千五元到六月三十号改完转租人姓名后付清,房子租期为一年。六月三十号我不租了,我都给租金两千五了,两千是按合同算的,另五百是转租人提前管我预支的,转租人占用我这些钱还不同意我退租,强制我在租,在交租金,我退租于是转租人就把我东西扣留了,请问这种情况派出所能帮我把东西给我要回来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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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春靓 经纪人

    能,该赔的钱就是你使用这段时间的房租。和一个月房租。 其他的都该退还给你,他扣留你东西就是犯法,合同里的规定违约责任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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