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担责

我于2010年9月21日从物业处领到房屋钥匙,当时交纳了半年物业费,当时物业说因小区绿化没搞,物业费从11月开始算起,我于2010年9月30日在物业处交纳了500元装修押金,征得物业同意后请亲戚进行简单装修,2010年10月2日去房间,设施完好,2010年10月5日去时发现房间内所有电线(开发商所布)遭盗窃,当时予以报警,小偷撬开窗户入内,后发现该栋一楼其他房屋均遭同样盗窃,与物业联系,物业说已交钥匙,不承当责任,且物业说他们晚间不安排人员巡视,请问律师该物业是否承当责任?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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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小谷。您这种情况物业有责任,可以向物业投诉,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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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冬冬 经纪人

    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好每个业主的利益,现在房子遭窃,物业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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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 经纪人

    物业有责任...拿钱不做事,此物业可耻..我看物业也有串谋去搞偷窃,这事得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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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彪 经纪人

    物业有责任的,多多少少有一部分责任的,但是不可能全部都让物业来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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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志强 经纪人

    是的呀,物业方面肯定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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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智 经纪人

    物业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在里面!一个小区不管是白天还是晚间都要安排保安巡视的!还有,小区内必须要装有摄像头啊!一个物业连这些基本的东西都做不到那还叫什么物业!我反问你,你交的物业费又意义何在!?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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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权耀 经纪人

    肯定物业方面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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