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是否可得到补偿

我于2009年6月,参加单位组织的团购楼房,因当时开发商没有售房许可证,我们交钱后,只给了一份借款合同和一张借条收据(上注明是无息借款),但开发商和我们单位有团购协议,上面写着2009年10月左右签正式售房合同,2010年8月底交钥匙;可是因开发商的原因托到现在也没签上合同,我能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我是向银行抵压代款,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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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喻文俊 经纪人

    可以起诉开发商,追究开发商责任要求赔偿,详细的最好找个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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