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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权疑问,单身母亲求助!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国家承租房的承租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公婆和丈夫因非典去世了。老人留下了两间平房,均为国家公有租赁住房,房屋的承租人姓名依旧是老人名字。现在由丈夫的哥嫂一家居住。我只身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困难,想回老人留下的平房居住(一间即可)。但丈夫的哥嫂说我和孩子没有承租权不让我们居住,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该如何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很无助,迫切需要帮助,谢谢!补充:另外,老人去世了,如果丈夫的哥嫂和我都有其他住处,那这两件平房房管所可以收回是么?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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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业亮 经纪人

    请问你的户口在里面吗?如在,就肯定有权居住。如果是空户,房产经营公司可以收回;建议你去经营公司去咨询一下,看看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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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正武 经纪人

    首先要修改承租人,将死人的名字变更至活人的名下。就你们的情况,如果经营公司不收回你和孩子就有共同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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