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如何分配

1996年购入的公有住房,房产证的名字为我老公。当时同住人以及户口本的上为老公的爷爷奶奶和我老公。几年前爷爷已经去世,请问产权如何分配。是按房产证的属于我老公一个人的,还是我老公占13,爷爷奶奶那份按继承法走。当时的办理是由爷爷作业的。补充:您好!我想问一下,主要是奶奶这部份,从网上下载的数据,如果是按94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我们是96年购买的,是否属于94方案呢。另外爷爷这部份,是否为其生前未主张房屋产权共有,则视为同意房屋产权归于产权登记人。谢谢各位律师的建议,请问如果现在奶奶主张其产权份额的话,一般情况下如何分配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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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产登记是谁的就是谁的,和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不是构成代理人购房要看证据情况,深圳房产纠纷律师周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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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聪 经纪人

    按照深圳的情况来说。房产证产权人是享有该房产100%的权益(以房产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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