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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产生纠纷

我在7月底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因为看下来挺满意当天就付了定金1.5万并签订购房协议。然后约定首付款分两次付,第一次是8月5日付16万,第二次是约9月10日签买卖合同时付。可在8月27日中介告知我说房屋的厨房中的洗池下水道翻出水,水进入客厅和卧室,造成墙面发霉,卧室地板翘裂。基于这些房屋问题,我提出我不要这套房子了,让房东把之前我所付的定金和第一次首付款归还于我,可房东拒绝归还,称是我违约了。我特向律师咨询我有权终止买卖交易吗?因为房屋进了水有了质量问题而提出终止的是属于我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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