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

我是甘肃省平凉市的,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我订了一个二手房,交了定金,他给我开了个收条,上面写到"今收到交来房款定金40000元整(总房款23.4万元),  具收    二手房房东的签名2010年9月26日"    这就是他个我开的收条,再没有其他的合同之类的。我现在不想买了,请问钱能要回来吗。补充:关键是他只开了这张收据,也没有签合同,收条上也没有写明具体什么时候交完余款。况且这个二手房房东的签名不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也就是说不是真的房东,两个人只是妯娌关系),也没有委托书之类的。但是收据上也没有写清楚我什么时候补齐余款啊。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陈林蓬 经纪人

    您好,您可以要求他跟您签订合同和出示房产证人的委托书,如果不能的话,可以退回押金。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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