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法律纠纷 > 这个条是协议吗?有效吗?

这个条是协议吗?有效吗?

2006年我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我们没有结婚,分手时我们自愿协商一致进行了财产划分,女友给我出了个条?她亲笔所写内容是:李丽同意该房屋产权给归刘朋所有。条件是:李丽拿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安全离开,不得干涉。当李丽回到家时该协议立即生效。下边是李丽的签名和手印日期是2008年11月19日。没有我的签名但是该条已经交给我,并且房产证也已经交给我,现在她起诉我要平分该房屋,理由是我胁迫她,她的律师只是根据这个字面上的安全离开和不得干涉说我胁迫,没有任何的其他证据,还有她的律师说这个条不是协议,因为没有我的签名。不适用合同法,我想请教您,李丽的律师说的胁迫成立吗?这个条是不是协议?她要撤消这个条是不是撤消权的时效已经过了?这个条有法律效力吗

全部2个回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