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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无法过户,可否告对方合同欺诈?

我们要买的这个房子,现在产权已经过到我们名下。交易差额12.5万在过户当天已经支付给房东。可是现在对方突然说土地使用证没办法过户。他们给的原因是这块地原来是经济适用房,土地应该是划拨的,而现在市里没有规定应该交多少的土地出让金,所以不知道要交多少出让金,这样造成土地使用证没办法过户了。这样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告对方合同欺诈,退还双倍定金,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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