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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条件能申请宅基地吗?

我是大兴区的户口,有一位老人,我夫妻两人还有两个子女,共五口人,住六十平米平房,我申请了宅基地,但未被村委会代表通过,请问我够条件吗,如果够条件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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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鹏 经纪人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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