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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产赠予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丈夫将他离婚时所得房产写了份赠予合同,意思是将他的个人财产均从即日起赠予子女,由于公证费过高,就没公证,只是他本人签了字,留有日期。请问这样的赠予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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