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

你好,各位律师,麻烦给点建议?我产居民户,姑妈是农民户,20年前姑妈很困难,我资助了很多,于是姑妈将其名下一块宅基地让给我,这块地我一直没动,现今我需要建房又涉及到居民与农民户宅基地的条款问题,请问是否可以赠予的方式实现房产、地产归属我的权益及避免以后的纠纷进行其公证以保障我的权益?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白金栋 经纪人

    你可以带你姑妈的继承人身份出让宅基地,拿钱了在买吧。别的办法没有。

  • 头像
    * 热心网友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1999年5月6日发布)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169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可知,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内转让,城镇居民受让宅基地的行为无效。因此,很遗憾,您无法办理赠与手续。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